商標注冊要遵循的原則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 自愿注冊與強制注冊相結合原則:
* 自愿注冊原則:商標所有人可以根據(jù)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自行決定是否申請商標注冊。通過申請并經(jīng)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注冊人對該注冊商標享有專用權,受法律保護。未經(jīng)注冊的商標也能使用,但使用人不享有商標專用權,且無權禁止他人在同種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馳名商標除外),同時該未注冊商標也不得與他人的注冊商標相沖突。
* 強制注冊原則:國家對生產(chǎn)經(jīng)營者在某些商品或服務上所使用的全部商標,規(guī)定必須經(jīng)依法注冊才能使用。目前,我國規(guī)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才能銷售的商品包括對人用藥品(西藥、針劑和中成藥)和煙草制品(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
2. 注冊原則: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必須通過核準注冊,才能取得對該商標專用權的確認。法律規(guī)定,經(jīng)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所有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3. 國家統(tǒng)一注冊原則:我國的商標注冊工作必須由國家商標主管部門統(tǒng)一審核批準注冊。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局主管全國商標注冊和管理的工作。
4. 申請在先原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或者類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時,注冊申請在先的商標和申請人獲得商標專用權,在后的商標注冊申請予以駁回。如果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在同一天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5. 顯著性原則:申請的商標必須要具有顯著性,方便消費者識別。商標最基本的作用就是區(qū)分同一商品或服務的經(jīng)營者,方便消費者選擇心儀的產(chǎn)品。因此,商標必須要有顯著性,而通用名稱或缺乏顯著性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
6. 禁止搶注原則:商標法規(guī)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xiàn)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jīng)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綜上所述,商標注冊需要遵循上述原則,以確保商標注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時維護商標所有人的合法權益和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