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的本質是商標權主體的變更,即在不改變商標權的客體和內容的前提下,實現商標權人的更替。以下是對商標轉讓本質的詳細解釋:
一、商標權主體的更替
原商標權人放棄權利:原來的商標權人通過商標轉讓行為放棄對注冊商標的權利。
新商標權人獲得權利:新的商標權人通過受讓行為獲得對注冊商標的專用權。這種專用權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新的商標權人有權排斥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二、商標轉讓的法律依據
我國《商標法》規(guī)定,轉讓注冊商標應由轉讓人和受讓人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商標局在審核商標轉讓、辦理相關手續(xù)后,會予以公告,并核發(fā)轉讓證明。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三、商標轉讓的流程和文件
流程:商標轉讓的流程包括訂立轉讓協議、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商標局核準轉讓并發(fā)布公告。
文件:商標轉讓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代理委托書(如有)等。
四、商標轉讓的注意事項
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商標轉讓應當遵循商標權人和受讓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任何未經商標權人許可擅自轉讓其注冊商標的行為都是對商標權的侵犯。
保證商品質量: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轉讓商標的商品質量,以維護商標的聲譽和價值。
一并轉讓相關商標: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綜上所述,商標轉讓的本質是商標權主體的變更,這種變更需要遵循法律規(guī)定和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并確保商品質量和相關商標的一并轉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