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后,注冊人享有以下主要權利:
1. 專用權(使用權、獨占權):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排他性的獨占使用權,有權在其注冊商標核準備使用的商品和服務上使用該商標。這種使用權是排他的,即任何第三人不得在同類產(chǎn)品或服務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相類似的標志。具體來說,商標注冊人可以在相關的商業(yè)活動中,將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yè)活動中。
2. 許可使用權:商標注冊人有權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形式,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在此過程中,商標注冊人應當監(jiān)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zhì)量,并確保被許可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或者包裝上進行“注冊商標”或其他法定標記。此外,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但未經(jīng)備案的商標使用許可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通過許可他人使用商標,商標注冊人還可以獲取相應的報酬,這也被稱為收益權。
3. 轉(zhuǎn)讓權:商標注冊人有權通過法定程序?qū)⑵渥陨虡擞袃敾蛘邿o償轉(zhuǎn)讓給他人。
4. 投資權:商標注冊人有權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依照法定程序?qū)⑵渥陨虡俗鳛闊o形資產(chǎn)進行投資,設立公司等企業(yè)法人或合伙企業(yè)、個人獨資企業(yè)等。
5. 禁止權:對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擅自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標志的行為,商標注冊人有權予以制止。這是商標注冊人保護其商標不受侵害的重要權利。
6. 繼承權:商標作為無形財產(chǎn),可以依照財產(chǎn)繼承順序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
7. 續(xù)展權:商標注冊人在商標有效期屆滿前,有權申請續(xù)展注冊,從而延長商標的保護期限。
8. 標記權:在使用商標的商品或者包裝上進行“注冊商標”標記,或者其他法定標記的權利。
此外,商標注冊人在享有上述權利的同時,也應當履行相應的義務,如對其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或服務的質(zhì)量負責,嚴格按照商標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正確使用其注冊商標等。
綜上所述,商標注冊后享有的權利是全方位的,既包括使用權、許可使用權等直接涉及商標使用的權利,也包括轉(zhuǎn)讓權、投資權等涉及商標資產(chǎn)運營的權利,還包括禁止權、繼承權等保護商標不受侵害的權利。這些權利共同構成了商標注冊人完整的商標權利體系。